
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次啊计划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按学校公布名单执行。
2.对合格生源不足的专业,学院可对招生计划予以微调
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次啊计划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按学校公布名单执行。
2.对合格生源不足的专业,学院可对招生计划予以微调随着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成绩的揭晓,南京理工大学建筑学院即将迎来新一年度的硕士研究生复试环节。本年度复试旨在全面评估考生的专业素养、学术潜力及综合素质,确保选拔出最符合我院教育理念与研究方向的优秀人才。
复试不仅是对考生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掌握程度的检验,更是对其创新思维、实践能力和职业操守的综合考量。
在此,我们诚挚欢迎所有具备复试资格的考生参加本次复试,并预祝大家在此次重要的学术交流中展现自我,取得优异的成绩。
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次啊计划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按学校公布名单执行。
2.对合格生源不足的专业,学院可对招生计划予以微调
二、复试前准备
复试采用现场复试方式进行。考生务必在来校报到前完成复试准备工作。
1.复试名单、复试要求、注意事项等请查看学院主页研究生教育公告通知(http://www2.scut.edu.cn/architecture/2914/list.htm)。
2.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及时登录学校研究生招生系统下载打印复试通知书,根据系统要求提交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毕业证(学位证)等资格审查材料扫描件,并根据复试通知要求做好复试前相关准备工作。
3.考生须密切留意学校及学院发布的相关信息,保持各类联络方式畅通。
三、现场报到及资格审查
1.时 间:2025 年 3 月 25 日 9:00-10:00
2.地 点:广州市天河区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 27 号楼一楼大厅
3.资格审查:审查符合条件者,方能参加复试。
(1)考生须凭复试通知书按时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核现场拷贝复试 PPT,过期拷贝无效。PPT 命名方式:姓名+复试专业(PPT 首页请写上考生编号、姓名);PPT 大小:30M 以内,不超过20 页;PPT 格式:PDF。
(3)应届生须持学生证、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大学成绩单原件。
(4)往届生须持有毕业证(学位证)、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大学成绩单原件(或加盖档案单位红章的成绩单复印件)。未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参加复试。考生应保证所有提交材料(含 PPT)真实有效,如发现考生在报名、资格审查、复试、录取等招生任
一环节存在弄虚作假情况,一经查实,可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取消其复试资格、
录取资格,直至取消学籍。
四、复试
1.复试流程
(1)专业课考核:3 月 25 日 14:30-16:30,五山校区 27 号楼 2 楼报告厅、201 教室,请考生务必提前 10 分钟到达考试地点,根据考试安排凭本人身份证及复试通知书参加笔试,手机、电子手表及笔记本电脑等电子产品不得带入考场。考生须及时到达考场,考试开始 15 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入场。
(2)面试:3 月 26 日上午 8:00,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及复试通知书在五山校区 27 号楼一楼大厅查看面试分组,根据分组安排集中候考,集中候考期间
考生不得中途离开,手机、电子手表及笔记本电脑等电子产品全程集中保管。
小组内考生面试顺序将现场抽取,请考生及时到场,8:15 起,迟到考生不得入场。候考时间可能因复试进度及本人排序略有不同,请考生提早做好行程安排,预留充足的候考时间。面试期间,考生根据现场工作人员指引,依次到达面试考场,等待面试正式开始。面试结束后,考生携带本人全部物品离开考试区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
2.复试内容
(1)专业课考核(100 分)
根据 2025 年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复试科目进行,各科目考试大纲可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页面查看,具体可登录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s://yanzhao.scut.edu.cn/open/Master/Zsml_view.aspx)点击科目名称查看。
(2)外语听说能力测试(100 分)
时间 5 分钟。口语测试题由考生抽签作答,评委和考生进行口语交流,根据考生表现综合独立评分。本项测试与综合素质与专业知识考核同时进行。
(3)综合素质与专业知识考核(100 分)
时间 15 分钟。考生准备 5 分钟以内 PPT,汇报内容包含个人简介、学习工作经历、代表性设计作品及获奖、科研实践经历及成果、硕士研究计划等。汇报完毕后考生现场抽取综合面试试题进行作答,此后评委和考生进行现场问答交流,评委根据考生表现综合独立评分。
五、成绩计算办法
复试成绩=专业课考核成绩×30%+综合素质与专业知识考核成绩×60%+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10%(四舍五入,保留 2 位小数)总成绩=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5(四舍五入,保留 2 位小数)
六、成绩公布、师生双向选择
1.3 月 28 日起,考生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系统查询本人复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考生对本人成绩如有异议,须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
2.3 月 28 日,导师招生计划及导师联系方式将在建筑红楼(6 号楼)1 楼公告栏公布,成绩排名在招生计划范围内的考生自行联系导师,进行师生双向选择。确定导师的考生请将经接收导师签字确认的师生双选表交到建筑红楼(6 号楼)109 何老师处,拟录取全日制考生同时领取体检表。
3.3 月 28 日 14:30-16:00,考生凭体检表到校医院参加体检。体检完成后考生将加盖医院公章的复试通知书交建筑红楼(6 号楼)109 房间何老师。不参加体检或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新生入学后将进行体检复查,若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4.拟录取考生名单确定后将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 3 个工作日。
七、录取原则
1.录取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科学的原则进行。
2.分专业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序(总成绩相同时,按复试成绩、复试成绩中的综合素质与专业知识面试成绩、专业课考核成绩依次排序确定),依据招生计划数顺次拟录取。如有考生放弃或计划调增,顺次递补拟录取。
3.复试成绩不合格(四舍五入取整数低于 60 分)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凡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按要求签订“协议书”。未签订协议书的,不发放录取通知书。
5.拟录取考生若放弃报考专业的录取,申请调剂其他专业,须按照调剂复试要求进行,不得直接录取到调剂专业。
八、联系方式
1.学院研究生招生联系电话:020-87112365
2.考生如对复试工作有异议,可通过以下途径反馈:
学院纪委:chenying@scut.edu.cn
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adyzb@scut.edu.cn